中国民用直升机的应用现状
发布日期:2007-12-29
我国从1965年开始将直升机应用到民用航空领域。至今已有39年,曾先后使用过17个机型的直升机127架。截止2003年底,共有从事直升机飞行活动的通用航空企业16家和5个飞行教学单位。登记在册的有13个机型近100架直升机,共有持有各种等级飞行驾驶执照的直升机飞行员近300名;2003年民用直升机飞行35215小时,占全部通用航空飞行量的54.2%。其中,海上石油服务飞行16586小时,其他工业飞行18629小时,农林业飞行2003小时。
我国民用直升机多集中在中型机(如超美洲豹,米-8)和中轻型机(如贝尔212,S-76),分别占总数的39.7%和33.8%,轻型机(如贝尔206,小松鼠)仅占26.5%。16吨以上的重型直升机拥有量为0。94%以上的直升机是从外国进口,剩下不足6%是引进国外技术联合生产的。目前使用的直升机中,有两种机型20多架飞机是20世纪70年代中期购置的,80年代引进的直升机占总数的一半,90年代引进的约占30%。从使用小时看,仅有20%的直升机达到了机身寿命的一半。
目前,我国直升机的作业项目有7大类近30种,包括航空护林、航空磁法测量、海上/陆上石油服务、空中游览、短途运输、公务飞行、执法作业等等。
从我国民用直升机应用状况看,民用直升机的应用正处于起步成长阶段,其应用领域主要只限于完成其他运输方式无法完成的工作,应用发展的技术装备依赖性大。我国民用直升机的总量、人均占有量和使用率甚至低于一些发展中国家。市场、安全、空管、效益是应用发展中要解决的主要难题。